1、本条款适用产品:
公司逆变器、控制器、逆控一体机、太阳能水泵、UPS、EPS、蓄电池、风力发电机、光伏组件、其他配件等。(备注:公司定制产品的不在此质保范围,以合同约定为准。)
2、本条款仅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,不包括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及其它国家和地区。
3、保修凭证原则上以产品序列号(S/N)作为保修期确认凭证,产品保修期起始时间以出厂之日起计算,另加30天 的周转期(库存、发货至收货所需时间),如有明确的到货时间则以从货物抵达买方指定地点之日起计算。
4、客户须妥善保存购买产品开具的发票或收款收据(网络平台购买记录),在维修时需出示以上凭证作为保修依据。
5、物流服务:
1) 质保期三个月内,产品可返厂免费维修,往返运费由公司承担;
2) 质保期三个月以上,产品可返厂免费维修,往返运费由双方各自承担;
3) 保外产品运费由客户承担。
6、保修承诺:
1) 公司提供国内售后服务热线电话: 0755-28369229,对公司产品使用中出现的问题提供即时解答服务;
2) 安装与调试:一般不提供现场安装服务;与客户有协议约定的项目可提供现场安装督导及开机调试服务;
3) 产品保修期及保修方式承诺:公司根据产品的种类和规格定制保修期限和保修方式,如下表所示:
产品类型 |
名称 /规格 |
保修年限 |
保修方式 |
备注 |
逆变器、控制器、逆控一体机 |
|
一年 |
返厂维修、备机更换 |
均可提供远程技术服务 |
光伏水泵 |
|
一年 |
返厂维修、备机更换 |
风力发电机 |
|
一年 |
返厂维修、备机更换 |
UPS/EPS |
|
三年 |
现场维修,配件更换 |
蓄电池 |
24AH以下 |
一年 |
返厂维修、备品更换 |
24AH(含)以上 |
二年 |
光伏组件 |
275W以下 |
五年 |
备品更换 |
275W(含)以下 |
十年 |
备品更换 |
其它配件 |
|
一年 |
备品更换 |
以下情况导致的产品问题不在公司标准质保之内:
1、产品或部件已经超出公司质保期,但双方另行签订延长质保服务的除外;
2、任何超出相关国际标准中规定的安装和使用,未按公司产品说明书作业、非产品所规定的工作环境或错误安装、保管及使用等造成的故障或损坏(例如安装环境温度过高、过低,过于潮湿或干燥,海拔过高,电压或电流不稳定等);
3、自行修理、更改或拆卸而造成的故障或损坏;
4、因使用非标准或非公司部件或软件导致的机器故障或损坏;
5、因不可预见的意外因素或人为原因(操作失误、划伤、搬运、磕碰、接入不合适的电压等)导致的故障或损坏;
6、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(如地震、雷击、火灾等)原因造成的故障或损坏;
7、其它并非公司产品(包括部件)本身质量问题而导致的故障或损坏;
8、长期正常使用产生的磨损;
9、由以上情况引起产品故障,客户若要求进行维修服务,经公司判定后,可提供有偿维修服务。
1、凡属正常使用情况下由于公司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,客户可以通过电话、邮件等方式联系公司客户服务部门,客户须提供下列必备信息,否则公司有权视情况拒绝提供该产品的保修服务,并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;
1) 产品型号、产品序列号;
2) 系统配置信息(组件数量、串并方式、电压等级);
3) 设备故障信息(故障代码、图片、视频以及其他故障现象)。
2、上述各条款规定了公司对其所销售产品的所有责任,并取代其他一切明示及暗示的保证或其他责任,非经书面确认,公司不承担本条款之外的任何责任。在产品不能良好运转时,公司对用户的责任仅限于按照以上的条款进行产品的维修和更换。除此之外,无其它担保、责任和义务。如法律另有明确规定,公司将遵照法律执行。
3、公司 OEM或ODM 产品的不在此质保范围,以合同约定为准。
收货单位:深圳市晶日光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
收件人:售后部郭彩 电话:18688727887
收货地址: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莹展科技园A1栋五楼
备注:烦请随货注明回寄地址及产品问题故障!